5月17日,我公司收到陕工商发【2015】199号文件,公司注册的 商标再次被陕西省工商局认定为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,有效期三年(2015年12月30日—2018年12月30日)。这将对提高我公司的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。多年来,我公司非常注重对商标的保护和管理,每年均投入一定的资金对商标进行宣传、推广和维护。公司的注册商标多次被评为“陕西省著名商标”和“西安市著名商标”。
商标再次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,既是有关部门对我公司产品品质的认可与信赖,又是对我公司坚持品牌建设与社会责任的肯定。我公司将以再次获评“陕西省著名商标”为契机,充分利用品牌优势,努力打造米乐品牌,一如既往地为广大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。